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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法备案和大模型备案:2025 新规下的合规路径(双轨制)
- 更新时间:2025-07-16 13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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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年新规下的大模型备案与算法备案双轨制,为企业合规提供了明确的路径,以下是详细介绍:
大模型备案
备案主体与对象 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研发、提供和使用大模型的团队或企业,向公众提供服务前需进行备案,包括国内自研、
国内微调及国内代理的国外大模型等。其中,国内自研大模型由研发主体备案;国内微调大模型,由基于基础大模型进行微调的
团队或企业完成备案;国内代理的国外大模型,由代理主体备案。
准备材料 :除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基础材料外,还需提交数据来源证明、算法原理说明、模型性能评估报告、安全风
险评估报告、伦理审查报告、内容过滤机制说明、服务器在境内证明以及研发投入证明等。
备案流程 :先联系属地网信办领取备案表并提交相关材料,经属地网信办初审,包括材料审核、技术安全评测和专家评审后,形
成初审意见上报中央网信办。中央网信办复审并征求六大部委意见后,终审通过的予以备案并公示。
算法备案
备案主体与对象 :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其运营的算法推荐服务在上线前需进行备案。不包括政府部门和纯技术提供方,
且需明确主体和安全责任人。
准备材料 :通过 “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” 提交主体资质文件、承诺文件、技术文件、产品文件以及公示内容等,如
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、算法负责人工作证明、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、用户协议、隐私政策等。
备案流程 :企业注册账号并提交材料,国家网信部门 10 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。通过主体审核后,企业需详细填报算法原
理、运行机制、应用场景等技术细节,并提交相关报告和拟公示内容。核查实际运行与备案信息一致性后,监管部门核发备案
编号,企业需在服务界面显著位置公示。
双轨制的联系与区别
联系 :大模型备案和算法备案的对象存在一定重叠,如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 AI 产品既属于大模型备案对象,也属于算
法备案中的生成合成类算法范畴。完成大模型备案后,仍需进行算法备案,反之亦然,以全面履行合规义务。
区别 :大模型备案主要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,审核更严格;算法备案范围更广,包括各类算法推荐服务。大模型备案材料
更复杂,如需提供模型架构图、训练数据构成比例、第三方安全审计报告等;算法备案材料相对精简,以算法基本信息、数据
合规证明等为主。大模型备案需先到属地网信办提交材料,再由中央网信办终审,周期较长;算法备案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
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提交,审核周期相对较短。